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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律师的财务尽职调查

        对于目标公司财务问题的调查,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的调查,另一方面是律师的调查,二者调查的方向和要点不同。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的调查倾向于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财务分析,以确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注册会计师分析的往往是目标公司财务预测的基本假设,确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分析公司的经营方向和财务问题,从公司的投资、会计政策、坏账估计、存货、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历史财务数据比较、近期趋势等角度来考虑财务预测的科学性和经营问题,并给出委托人相应的提示。律师的调查则倾向于资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资产上的权利是否存在瑕疵,行使权利时是否有法律上的障碍,负债上的责任,如罚则、利率等,律师的调查可能包括合同约定财产的清点,通过查看合同、凭证以及查看无行资产登记材料等来看合同约定的无形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权利有限制,公司的土地证、房产证件是否完备,使用期限还有多久,公司的设备采购手续和权属证明,各项资产担保对公司的影响,海关监管资产的限制等。在注册会计师进行的调查中,常常难以发现或判断现有经营模式、或有负债和期后负债的合法性问题,也难以发现或判断债务转移,相互担保融资、债务重新组合等合法性和合理性事项,在律师进行的调查中,可以对此予以重点关注并设置充分的披露和保证条款,律师也需要将此类事项的影响与委托人进行充分的交流。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判断或有负债、相互担保融资、债务重组、关联关系的工作中,应协同财务人员作战,因为这些内容,往往也隐藏着目标公司高估资产与盈利的意向,这可能使并购方实际承担的并购成本大大高于协议支付的成本。
        在风险投资类的并购中,虽然都有声明和保证条款,但该声明和保证并不意味着目标公司不存在财务问题,由于风险投资类的并购中,通常是增资并购,财务问题的影响可能更大。增资并购方除了考虑上述问题外,对会计报表附注等都要加以重视,会计报表附注涉及到使用的会计方法等,这些会计方法涉及到利润的计算。另外,在增资并购中,投资人往往更关注目标公司的追加投资计划或预算,以及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由于并购调查中,财务调查和法律调查往往同时进行,二者人员的配合非常重要,往往需要同时懂经济和法律的人员加以沟通,这可以有效提高效率。比如,在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是承揽加工前提下,目标公司往往为委托方贴牌生产,财务角度似乎看不出问题,但从法律视角来看,问题则非常大。在实际业务中,财务人员的调查和法律人员调查往往并行,但二者调查范围、调查角度、工作成本等需要和并购方做具体协商,一般同时协商为好。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专业意见,为减少风险考虑,应建立在和财务人员相互共同、参考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提供的独立意见基础上。会计师的分析,则应建立在历史预测和实际偏差、历史数据修正的原因、审计结论、管理层分析和讨论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