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否必须赔偿?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企业和员工,需要澄清。就这个问题,有两类依据值得提出,一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主责任,如雇员工作过程中给他人损害,导致雇主赔偿后再追偿的问题,此类问题实质非劳动法问题,是民法问题,当然,赔偿的前提也应是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二是地方性法律规定,如《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对一般过失导致的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不应由雇员赔偿,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无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则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在这些赔偿问题中,重大过失都是要件,这点,应引起注意。法律经济律师,并购涉外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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