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业务,听来简单,但跨国公司的设立,实际做起来事情非常多。近来承办了一个5000万投资的公司设立业务,因为涉及到特殊的文化管制问题,并因为是外资,因此事情非常多。来回跑了11个部门,先要在区里,然后部分到市里,最后部分部门还要到省里。
体会是:1、在办理事项前,一定要对所有事情事先有个全局的理解和把握。
2、部分行政人员存在对法律理解不清的地方,这个时候,律师就要做讲解员,要使他们理解,因此,在这之前,律师对办理事项的理解一定要强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否则,这个事情就可能被拖下来;
3、律师起草的文本一定要规范;
4、有的政府机关的人对律师办理事务是不配合的,我就遇到一个办事人员,去他那里办事情,根本不理睬你,该聊天继续聊天,对律师不搭理。这时候,要亮出自己的证件,并通过旁观人员斡旋。
5、要满足当事人的要求,最好是一次性准备好材料,但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在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下,要和当事人解释明白;
6、要做好自己跑路的准备,因为很多事情必须要你自己对法律充分掌握并发挥。实际上,这种事项的办理也是在考量自己的口才和专业知识,而且面对的是可能对本专业(比如排水部门等)理解比较好的一部分公务人员, 必须说动他们,该灵活的时候要灵活,同时不触犯法律。 这些一点不输于法庭辩论,甚至有过之。
总的理解是:熟练掌握专业知识,适当采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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